[5/24 更新] 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 釋憲結果
3/24 ,司法院大法官會議針對 2015 年的同志婚姻釋憲案召開憲法法庭進行言詞辯論,5/24 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結果出爐!相信大家對於這個結果都感到相當滿意又讚嘆不已!以下來快速回顧同性婚姻釋憲案的緣由與歷程,了解這個牽動亞洲人權進程的一大躍進!
748 歧視掰啦!
大法官釋憲 748 號解釋文說了些什麼?
直接翻譯
現行《民法》對同性婚姻保障不足,釋憲內文明白要求相關機關應在2年內完成修法或立法加以平等保護,逾期未完成的話,同性婚姻將可直接援用現行《民法》規定,向戶政機關辦理登記。
意思就是:不管是專法還是修民法,同性的結婚權要在兩年內完成,期限內若沒有完成的話,同性伴侶可以直接去戶政事務所申請結婚啦!!(家編尖叫中)
大法官釋字第 748 號原文
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,未使相同性別二人,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,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,於此範圍內,與憲法第22條保障人民婚姻自由及第7條保障人民平等權之意旨有違。有關機關應於本解釋公布之日起2年內,依本解釋意旨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。至於以何種形式達成婚姻自由之平等保護,屬立法形成之範圍。逾期未完成相關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,相同性別二人為成立上開永久結合關係,得依上開婚姻章規定,持二人以上證人簽名之書面,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。
網友神翻譯
相信大家對於這樣的結果一定是相當欣慰又感動,當然不免俗的還是有人 Kuso 解釋文,讓我們來看看有創意的網友們怎麼翻譯:
看完了 PTT 網友的神翻譯,有沒有覺得大法官萌萌的?
更有趣的是,隔天的統一發票還開出了 74748874 的千萬頭獎號碼,歧視歧視掰掰歧視!希望萌萌不要對到千萬頭獎啊哈哈哈哈
各國媒體報導
各國對於釋憲結果都爭相報導,相信台灣在婚姻平權的一大步能成為亞洲的民主燈塔!
[BBC] Taiwan’s top court rules in favour of same-sex marriage
[CNN] Taiwan is closer to being 1st Asian country to allow same-sex marriage
法新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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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憲緣由與歷程懶人包
2015/8申請釋憲
自 1986 年起便奮力投入同婚權益爭取的祁家威,亦曾在 2000 年的時候提出釋憲申請,然而那時的社會風氣仍然認為婚姻的定義是一男一女的結合,所以被大法官以法律無牴觸憲法為由拒絕了;到了 2015 年,祁家威再度提出釋憲要求,委任「伴侶盟律師團」進行釋憲申請,而台北市政府也同時提出釋憲需求。
2017/3/24 憲法法庭辯論
此次的辯論,大法官提出了四個爭點如下:
民法第4編親屬第2章婚姻規定是否容許同性別二人結婚?
答案如為否定,是否違反憲法第22條所保障婚姻自由之規定?
又是否違反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之意旨?
如立法創設非婚姻之其他制度(例如同性伴侶),是否符合憲法第7條保障平等權以及第22條保障婚姻自由之意旨?
5/24 就會公布四個爭點的關鍵釋憲!想要了解深入的辯論內容,大家可以參考這篇文章:
妣考邱鬧什麼?
法務部長邱太三在當天的辯論提出「他」的看法,民法規定婚姻以一男一女為限,並未違反憲法保障的婚姻自由,也沒有違反平等權,法務部規劃另訂專法保障同志婚姻平權,因為推動同性婚姻而修改民法的一男一女婚姻制度,將會影響「祭祀公業條例」和刑法「通姦罪」等相關法律。
什麼是祭祀公業條例影響呢?這是最令人稱奇的考妣說了,邱太三:若開放同婚未來祖先牌位要寫「考考還是妣妣?」,真是讓人感到驚奇的一個法務部長。
為什麼是5/24?
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等相關法令規定,大法官最晚須在言詞辯論後2個月內公布釋憲結果,司法院大法官書記處上午宣布5月24日,這是法令規定釋憲出爐的最後1天。
有不少法界人士判斷,這個案子的社會關注度與法律牽動層面是廣的,大法官們為求慎重,加上對於釋憲內容文字需要字斟句酌,才會選擇在限期最後1天公布。
[自由時報] 婚姻平權案幕後 拖到期限最後1天才釋憲的原因…
公佈前預測
就在兩天後登場,那麼結果可能會是如何呢?大家可以參考黃帝穎提出的結果分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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連日的忐忑不安終於等到這一刻了!兩年後就可以結婚了,相信大家一定都相當高興!同性伴侶們快點準備好兩年一到立刻登記結婚吧!